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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yang之死:即便給你真相,你又能如何? |
【雷洋之死:給你真相又何妨】?
所有關注雷洋的輿論無一例外明明白白在問“怎么死”的真相,令人詫異的是,北京警方卻在費盡心機告訴你雷洋“怎么嫖”的真相。幸運的是,皆因事發(fā)太突然,警方來不及運籌帷幄,因此,警方一直都沒有否認雷洋是死在他們執(zhí)法的路上,否則,雷洋也許就死在戴套打飛機的床上。
皇帝新裝的故事家喻戶曉,但這個故事在中國人眼里僅僅是諷喻皇帝的昏庸和百官的奸詐虛偽,其實這是對安徒生創(chuàng)作意圖的誤讀,連三歲小孩都能看出皇帝沒穿衣服,你說皇帝還不知道自己沒穿衣服么?皇帝一點也不昏庸,他并不怕人們知道真相,他要的就是百官眾臣心生恐懼的臣服。要的就是指鹿為馬的權威霸道!泯滅人性的任性如果沒有喪失人性的矯情配合,皇帝一天也坐不穩(wěn),當然百官也就失去榮華富貴。因此,安徒生設計童言無忌的情節(jié),目的就是為了喚醒人性的力量和勇氣,敢于對一切喪失人性的野蠻與權威驕橫的裝B說不,才能換來沒有恐懼和謊言的自由生活,否則,即便給你真相,你又能如何?
其實,警方掩蓋(或者說忽略)雷洋死亡的真相也如同皇帝的新裝,他們之所以肆意任性地用漏洞百出的謊言和個人私德來掩蓋事情的本質(zhì)真相,其強大動力就源自他們根本就不在乎你知道真相。這就是最能代表國家意志的公權力所表現(xiàn)出泯滅人性的傲慢和驕橫。事實上,雷洋之死是死在警方的手上,無關雷洋是否嫖娼,警方的執(zhí)法程序都必須對雷洋的死亡程序負全責。只有先厘清程序責任前提下,再去追究環(huán)節(jié)責任的真相才有最后正義的弘揚。
警方在案情通報中清清楚楚告知:雷洋離開洗腳房之后上去盤查抓嫖。僅就這一點,足夠證明昌平警方執(zhí)法程序的非法。非法的執(zhí)法程序是啟動雷洋死亡程序的原罪,這與雷洋在醫(yī)學意義上具體因何而死無關。僅憑執(zhí)法程序的非法,昌平警方現(xiàn)在應該是被依法問責的直接嫌疑機構(gòu),就不再有任何權利參與雷洋死亡調(diào)查,更沒有權利還在搞什么案情通報和嫖娼證據(jù)補遺的把戲。成立獨立第三方審查機構(gòu)是調(diào)查雷洋死亡的唯一正義程序,這一點筆者非常贊同陳有西律師和朱征夫代表的看法。
雷洋死亡案是一個根本無須懂法只須尚存人性常識的人就能自覺履行正義程序的案情,但在這國這地,即便是離祖國心臟最近的皇城根兒腳下,相關部門也不知道該咋辦?——但如果你真的以為他們“不知道”該咋辦,那就又上當了,他們要的就是他們我們你們都知道該咋辦、但就不咋辦、而且你還不能把他們咋辦的效果,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有效遏制人性的泛濫,從而始終如一地保持權力的威懾力,進而為曾經(jīng)無數(shù)類似雷洋的死亡和將來類似雷洋的死亡鋪筑好國民恐懼感。只要你恐懼就對了,他們怕就怕的是國民都不怕他們了。
這與皇帝新裝的故事有何異同?問題又出在哪里?問題出在當孩子叫出皇帝沒穿衣服時,皇帝和百官眾臣乃至人民群眾都不愿服從人性的召喚,全都在死守自己既得的茍安,并且還要集體合謀扼殺孩子的自然人性,以便維護自己所謂來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孩子畢竟是孩子,再多的孩子叫喊與一個孩子的叫喊沒有任何力量差別。事實上,今天就雷洋大聲呼吁真相的人盡管很多很多,但他們實質(zhì)上就是一群孩子的呼叫,根本形不成對這種野蠻說不的國家力量。
請問,滿朝文武達官貴人有誰出來拍案而起?人大政協(xié)有幾個代表或委員出來吼一吼?平時粉絲如云的大款大腕大咖有誰出來哼一哼?文化名流、演藝明星和公共達人哪一個站出來吱吱聲?此時最需要他們出來扛起社會擔當和國家文明,但幾乎一個也沒有。恐懼是因為害怕失去,難道他們站出來就會被凌遲誅門?在任何信息都能秒傳全球每一個角落的今天,無論多任性的野蠻在世界正義力量怒目包圍下真還得掂量掂量自己的肆意妄為,因此,不敢站出來的原因只有一個:泯滅自己的人性去助長野蠻的任性。原先我總搞不懂西方人說“中國人沒有信仰”是啥意思,其實就是指對人性的呼喚沒有惻隱之心,保持人性就是一種最低境界的信仰。我特么鄙視像莫言陳凱歌之流備受景仰的社會名流,他們寧愿在大會堂酣睡如雷也不愿借此機會對野蠻說半個不字,如果讓他們在240年前去費城開90多天的制憲會議,他們不帶上席夢思都會扛上鋼絲床還要外加速效救心丸。
盡管在為雷洋呼吁的這群“孩子”中出現(xiàn)了諸多中產(chǎn)階層、名牌學子和白領中堅,但你注意沒有?這些人這次齊齊吼就只因為雷洋是一個“有前途”的自己人,他們這次關注的重心根本不是為了推動社會進步而向野蠻說不,而是像打招呼一般對野蠻說“對自己人下手輕一點”而已,僅此而已。他們幫雷洋說話都毫無例外冠上名牌大學、有房有車、年輕有為、京城戶口、毒地專家等與正義毫不相干的前綴,一句話,一個有前途青年沒了可惜了,如果沒前途的呢?不知從何時起,筆者一聽“有前途”幾個字就心生厭惡,諸如最年輕的村官、最年輕的縣委書記、最年輕的省部級等等。在這國所謂的“有前途”本質(zhì)上就是有為高墻添磚加瓦的坦途通道的代名詞,他們的“有前途”不是為了促進社會公平和國家正義而有所作為,而是為了強化等級歧視夯實野蠻政治而輸送有生力量。這,就是筆者為什么幾天來對雷洋之死冷血旁觀的原因。
什么叫有前途?在中國人眼里就是有能做人上人的機會,以便能衣錦還鄉(xiāng)光宗耀祖,本質(zhì)就是能踐踏更多人的自由而感到自豪。這種“有前途”在自由國家會被視為可恥的荒唐。前面那個華裔警察梁彼得因過時執(zhí)法被判五年,居然引起華人大游行圍堵白宮,理由就是判決扼殺了一個年輕人的前途,這就是曾經(jīng)在中國有前途的中國人移民去美國依然保持中國式有前途的思維慣性。但美國人和所有自由國家的人心目中的有前途,都是指能為創(chuàng)造文明消滅野蠻而貢獻自己的人生價值,或者說為自由而奮斗終生。你們看,美國人在琢磨啥?全世界哪里有危險就往哪里鉆,消滅一處野蠻再去下一個地方;而中國人呢,在琢磨什么?全世界哪里最安全就往哪里跑,把能逃離野蠻當本事,把能去瓜分別人創(chuàng)造的文明當向往自由。因為不在一個頻道,根本沒法往下講。
中國人一說到諸如雷洋類似的問題全都歸咎為制度的好壞,既幫助自己掩蓋猥瑣,又幫助野蠻推卸責任。他們哪里知道,制度好壞均源自好壞力量較量的結(jié)果,如果一個國家的文明力量能戰(zhàn)勝野蠻力量,制度就會自動變得文明,反則反之。從來就沒有天生的好制度讓文明能自動戰(zhàn)勝野蠻,也沒有天生的壞制度讓文明必須順服野蠻的淫威。不信,去查查中國所有成文的壞制度,能不能找到只言片語推定警方可以將雷洋執(zhí)法致死的依據(jù)?也可以去查查美國所有成文的好制度,能不能找到只言片語說一個黑人小混混被警察執(zhí)法致死就必須有九十多萬人集體表達質(zhì)疑的訴求?兩者都告訴我們一個真理:制度的好壞完全取決于國民的精神力量,也就是西方人所說的信念力量。
諸如雷洋之死在中國不要太多,但每次國人叫囂的都是要真相,似乎只要有真相,正義就會自動就位。哈哈,呼格案的真相已經(jīng)大白了吧,請問正義就位了嗎?你看他們怕國人知道真相么?因此,要想野蠻不敢掩蓋真相,就必須有能對真相就位正義的國民精神勇氣作保障,否則,無論制定再多的紙面文字都是然并卵。
希蠟思想家Thucydides(修希德狄斯)早在2500多年前就說:“幸福的秘密在于自由,自由的秘密在于勇氣”。今天我們關注雷洋之死求真相,目的就在于訴求沒有恐懼的自由為幸福護航,但僅僅將真相停留于猥瑣的訴求還是遠遠不夠的,否則,即便給你真相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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